2016-10-24
来源: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供稿人:高亚兰
基本案情:
来访者陈某于2006年购买了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按1元每股的价格购买了16000股。因其本人年岁已高,欲将此股权立遗嘱给其二儿子。前来询问律师该如何操作?
律师解答:
对于是否能因股东死亡继承公司的股份,应首先参照公司的章程约定。如公司允许股东身份继承,则在继承发生效力后,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目前应首先对遗嘱进行公证,以确保将来股份继承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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