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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一波三折,最终调解结案

2016-05-31

来源: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供稿:王大应



案情简介:

2015年8月,我所咨询部接待了一位男子自称和其前妻离婚后法院判决儿子贵女方抚养,后双方重新达成了新的意向并签订书面的抚养权变更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后女方并未实际履行协议。男子询问我所是否可以以新的抚养权变更协议,要求法院判决确定新的抚养权归男子所有,我所咨询服务部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仔细分析了案件,判断可以将抚养权变更给我们,男子遂与本所签订了委托协议。

律师办案:

       我所诉讼仲裁部律师接到咨询服务部转交的案件后,立即起草制作相关文书,并分析确定管辖、案件焦点、案件可能出现的结果、提交的证据等。诉讼准备前,分别前往公安分局、街道办、房屋租赁管理所调取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过程中经历管辖权异议、调解磋商、文书送达等多种波折,案件终于开庭审理终结。

案件结果:

    2016年3月,诉讼仲裁部律师接到了委托人的消息,称其与被告成功协商和解案件,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自愿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给我方当事人所有,被告协助将孩子户口迁移至我方当事人户口名下。至此,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是一种和谐处理婚姻家事纠纷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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